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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即将召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听证会

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关于征地补偿有关要求,依法推进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51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高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20年7月2日(星期四)在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高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成果。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7月2日(星期四)下午3时。
地点: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条件
凡户籍在高州市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高州市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四、申请方式
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0年6月10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属个人申请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1);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需提供机构证明、委托书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2)。接收听证申请材料地址:高州市站前路2号高州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

五、确定听证会代表
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人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其中具有土地、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在举行听证会的10个工作日前,我局将听证会材料送达被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六、听证会代表的权利义务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668-6667203。
邮箱:f6667203@163.com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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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筋斗云 发表于 2020-6-4 15: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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