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荔枝博览馆至种质资源圃博览大道二项目
根据中国荔枝博览馆至种质资源圃博览大道二项目建设需要,按照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经市政府研究,拟征收根子镇和分界镇的部分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
预公告如下:
一、 拟征收土地用途:用于中国荔枝博览馆至种质资源圃博览大道二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拟征收位于根子镇南冲果场和分界镇鸡公岭果场范围内的土地,面积约13亩。征地面积和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各地类、青苗及地上建(构)筑物等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按照《高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高府规[2019]6号)执行,留用地或安置用地按折算货币补偿。
(二)安置途径:1。货币安置;2。留用地安置;3。农业安置;4。社保安置。
国家荔枝产业园荔枝种质资源圃项目(根子片)
根据国家荔枝产业园荔枝种质资源圃项目(根子片)建设需要,按照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经市政府研究,拟征收根子镇的部分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预公告
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用于国家荔枝产业园荔枝种质资源圃项目(根子片)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拟征收位于根子镇南冲果场范围内的土地,面积约264 亩。征地面积和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各地类、青苗及地上建(构)筑物等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按照《高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高府规[2019]6号)执行,留用地或安置用地按折算货币补偿。
(二)安置途径:1。货币安置;2。留用地安置;3。农业安置;4。社保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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