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精华

分享

高州三小旁边一地块规划公示,将要...

微信图片_20210221112927.png 公示说明:高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办理位于高州市第三小学东地块一规划条件手续。总用地面积6287.59平方米(详见总平面图)。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建设单位(个人)名称:高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项目位置:高州市第三小学东侧申请内容:规划条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用地性质:R2、B1(商业、住宅用地)2、容积率:>1且≤3.53、总计容建筑面积:>6287.59㎡,且≤22006.56㎡;①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88%;②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12%;4、建筑密度:高层≤20%,低层≤30%;2、建筑限高:80米;3、绿地率:≥20%4、车位配比:①住宅:1个/每120㎡计容面积;②商业:1个/每100㎡计容面积;公示期限:2021年  2月  8 日至2021 年2 月 18 日(共10天)附注:1.若本地块经出让的权属人与周边相连地块属同一业主或共同开发,且经公示相连业主无异议,并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合并规划条件前后价值的评估,评估结果存在增值的,需补缴增值的土地价差。补缴后其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技术指标及配套设施可在设计方案中作出合理的布局调整,进行整合统一规划,本地块与相连地块之间的建筑红线退缩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不作强制退缩。但总建筑基底面积不得大于地块总规划用地面积与允许综合建筑密度的乘积、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地块总规划用地面积与允许综合容积率的乘积、本地块允许建设容积率内的住宅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总量不得少于各地块配套设施之和。2、该图主要体现建筑的空间布局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微信图片_20210221112931.png 微信图片_20210221112935.png 微信图片_20210221112939.png

没找到任何评论,期待你打破沉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