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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一女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做了这些事,后果来了……

2021年2月18日,高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高医保《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邱某丹冒用他人身份套取医保基金被罚8844.57元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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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当事人冒用他人身份证套取医保基金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茂名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八点“……骗取金额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以骗取金额三倍的罚款”的规定,予以当事人骗取医保基金三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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