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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高州多家食用农产品被查出不合格,你帮衬过吗?

小小女神 发表于 2021-7-16 15:22:5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阅读模式 关闭右栏 0 4323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6 月组织对全市范围生产、流通市场经营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用农产品等 27 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 1221 批次,已检验1221 批次,1202 批次符合检验项目要求,19 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一、2 批次冷冻饮品不合格

1、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海副食商行经营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雪纳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织女星草莓口味脆皮(雪糕)”(规格:50 克/包,生产日期:2021-04-03)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59-2015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信宜市绿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依纯绿豆沙冰”(规格:300 克/杯,生产日期:2021-05-11)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59-2015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1 批次糖果制品不合格

高州市金港湾百货商场熟食柜组经营的标称四川迪怩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绒冰淇淋布丁(香草味)”(规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05-01)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19299-2015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2 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

1、茂南区鳌头镇粤点就点餐饮店经营的“河粉”(规格:散装称重,加工日期:2021-05-26)检出菌落总数、大肠埃希氏菌、蜡样芽胞杆菌项目不符合 DBS 44/006-2016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茂南区鳌头镇粤点就点餐饮店经营的“拉粉”(规格:散装称重,加工日期:2021-05-26)检出菌落总数、蜡样芽胞杆菌项目不符合 DBS 44/006-2016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14 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1、茂名市茂南区陈亚彬蔬菜档经营的“普通白菜”(购进日期:2021-5-18)检出氟虫腈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

2、茂名市茂南区陈亚彬蔬菜档经营的“菜薹”(购进日期:2021-5-18)检出氟虫腈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

3、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陈雪玲蔬菜摊经营的“豇豆”(购进日期:2021-5-19)检出克百威(以克百威及 3-羟基克百威之和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州汇标检测技术
中心。

4、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袁以会蔬菜档经营的“普通白菜”(购进日期:2021-5-20)检出氟虫腈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

5、高州市梁亚旺鸡生档经营的“老麻鸡肉”(购进日期:2021-06-09)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6、高州市梁亚旺鸡生档经营的“乌鸡肉”(购进日期:2021-06-09)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7、南新市场黄庆俭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鲈鱼”(购进日期:2021-06-10)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8、高州市兰知蛋品档经营的“五黑蛋”(购进日期:2021-06-08)检出氟苯尼考,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9、高州市国平食品店经营的“鸡蛋”(购进日期:2021-06-07)检出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10、高州市陈翠琼副食档经营的“鸡蛋”(购进日期:2021-06-09)检出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11、高州市邓寿华猪肉摊经营的“猪肉”(购进日期:2021-06-09)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12、州市黄小红水产品档经营的“罗非鱼”(购进日期:2021-06-09)检出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13、电白区诚浤达水产品店经营的“加州鲈鱼”(购进日期:2021-06-18)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14、化州市同庆镇陈玉英食品店经营的“兰花蟹”(购进日期:2021-06-16)检出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县(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市级及相关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12315。

特此通告。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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