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各区、县级市医保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财政和国资管理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3日,省审计厅组织对茂名市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根据广东省审计厅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书反馈问题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审计整改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中发现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现对有关整改情况进行通报(详见附件)。附件:茂名市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表茂名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1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