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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40多人,还有铲车,高州这个村的路霸被强制执行

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逃避法律义务?
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强制执行
是最强有力的武器!

8月8日上午,高州法院组织40余名执行干警,驱车前往高州市石仔岭街道茂岭坑垌村,在公安、街道办等部门的协助下,对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进行现场强制执行,依法清除涉案道路上的红砖和余泥等障碍物,恢复道路畅通,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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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朱某良、朱某尤与被告朱某升、朱某香同系石仔岭街道坑垌村村民,属邻居关系。原告出入要经过被告门前的通道才能到达住所,此道路在2016年之前是通畅无争议的。2016年起,被告朱某香在其新建房屋门前堆放约1米高、4米宽的红砖和余泥,被告朱某升、朱某香共同挖有1条宽0.6米、深8米的水沟,致使原告出入困难而引发纠纷。原告多次向当地村委会及政府部门信访,均处理未果。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其通行权利,故将被告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限被告朱某升、朱某香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理堆放在涉案通道上的红砖和余泥,并回填开挖的水沟,排除妨碍,恢复道路原状。判决生效后,被告拒绝履行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考虑到该案执行现场位于村中心,围观群众较多,有可能遇到非法干预或其他妨碍、抗拒执行的行为。为此,高州法院执行局出动全局警力,并制定分工明确的行动预案,确保强制执行顺利有序开展。

清除妨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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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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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八时三十分,执行干警准时从法院出发,分乘警车赶赴执行现场。到达现场后,警戒组执行干警按照事先分工,迅速在现场拉起警戒线,设置执行区域,并把无关人员请离执行现场。执行指挥组干警进入核心区域现场指挥,施工队人员配合挖掘机将堆放的红砖和余泥进行清除。

截至上午十时,红砖和余泥已被全部清除完毕,涉案道路得以恢复正常通行,执行行动顺利结束。经申请人现场确认后,该起排除妨碍纠纷强制执行案圆满落下帷幕。现场围观群众和应邀参加见证人员,对执行干警规范有序的执行行为和纪律严明的工作作风纷纷驻足称赞。

清除妨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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