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涉嫌违法采砂当事人限期接受调处理的通告 2020年12月26日凌展,我局在曹江河大坡镇周敬村委会大埇河段,依法扣押涉嫌非法采河砂的挖掘机1辆(型号C200)和转运河砂的车辆3台(车牌:専QY4798、DFA852、豫0706532)。因违法采砂嫌疑人离开现场,且身份不明,无法送达《水行政强制扣押决定书》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现通告涉嫌违法采砂当事人,自本通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接受调处理,并提供涉案物品合法有效手续、发票、拍卖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和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逾期仍不接受调查处理的,我局将依法对涉案物品作出处理。联系人:庄伟锋;联系电话:688680,13828603098,地址:高州市区文明路39号。 特此通告 高州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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