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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关注!高州各中小学要提供早餐、午餐、午休!还有...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下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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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广东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包括早、午餐,午休及下午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实行弹性离校机制,不得强制有需求在校自主学习的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前离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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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还提到哪些内容
一起来看看
↓↓↓
强化作业管理

小学生争取在校完成作业
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是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延伸环节,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
基本托管服务要强化作业管理,包括学生自主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学时的基本托管服务,小学生争取在校完成作业。
另一方面,学校要结合课程改革、教学改革、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积极开发设置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课后服务以内部供给为主

购买服务为补充
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职工承担,可聘任退休教师、志愿者参与,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第三方社会机构的课程和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第三方教育机构等教育资源的引入和管理,实行白名单管理制度。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基地、实践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学校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同时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课程辅导(学科类等应试提分、升学考试类型的课程辅导)。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各地结合实际,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采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方式的,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相关规定执行,各地需出台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对收费标准调控,防止过高收费。
坚持自愿、普惠非营利的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现象。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购买社会机构服务,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确保学生人身、心理、食品健康安全
一是加强课程内容审核,把好外聘人员资格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二是做好家校无缝对接,做到出入管理有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是做到服务供给张弛有度,确保学生心理安全;
四是做到老师教导有方,确保学生活动安全;
五是做到市场监管有力,确保学生食品健康安全。
支持探索开展假期托管服务
暑期托管服务是学校课后服务的延伸。地方教育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工作。
假期托管遵循学校主动、社会参与、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公益普惠、公开收费标准等基本原则。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以看护为主,同时可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
不得以假期托管的名义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高州家长们
你几点下班?方便接娃吗?
这样的“官方带娃”,你怎么看?

上周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这份“双减”政策在教育界引起了轩然大波。

文件里面规定了“学科类机构不准上市”、“机构不准占用双休、节假日和寒暑假进行补课”、“严禁聘请境外人员开展培训活动”以及“禁止在职老师有偿培训”等。

消息一出,好几个大机构的股价就跌了一半。除了机构以外,国家最近对在职老师有偿培训这一块也开始出拳了。

确实,国家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文件已经出来很多年了,但是这些年来在职教师们补课行为却丝毫不受影响,反而有越来越严重了。


从昨天开始这条关于#安徽一教师在别墅有偿补课被查#就登上了微博热搜。这条热搜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讨论。

在职老师别墅有偿补课被查,冤吗?

关于这个话题,网友的评论两极分化比较严重。



教育部启动
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礼问题整治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为期九个月的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将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不同环节开展治理。通过对照自查、检查抽查、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查找问题、形成震慑。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要求各地开展自查自改,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对查实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之以恒抓好师生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整治;梳理查处的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并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更新;结合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各地各校查处的相关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教师剖析原因、对照查摆,引导教师以案明纪、警钟长鸣。教育部对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对相关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按照“从严查处、形成长效”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教师管理。

9个月专项整治,严查这些问题!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决定,自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将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不同环节开展治理。通过对照自查、检查抽查、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查找问题、形成震慑。

用半年时间遏制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等
按照教育部要求的专项整治目标,通过六个月的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

治理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建立台账!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信箱
教育部要求,各省份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信箱,组织下辖各市、县、学校开展问题自查,建立工作台账。

对已办结的予以销号、在办的及时办结、新发现的问题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方式,对疑难复杂问题要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对查实的问题,对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之以恒抓好师生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整治,从严查处,强化监督,有效遏止相关问题的发生。

避免增加基层学校和教师负担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到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成因复杂,对持续推进问题整治的长期性、艰巨性保持清醒认识。

要利用这次专项整治,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根源,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源头、过程、出口全过程管理。在具体工作中,要分类施治、精准施策,避免形式主义,避免增加基层学校和教师负担。

建典型案例库!每季度报送线索统计
教育部要求,梳理查处的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对案例进一步梳理分析,查实案例涉及的教师全部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更新处理情况。
每季度(9月底前、12月底前、3月底前)报送《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线索情况统计表》,首次报送包括专项整治开始前查处的案例。

这些行为踩红线,老师千万要注意!
新闻知多点
1、教育部设6条红线严禁收礼等行为
针对少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2014年7月,教育部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文件明确了6条“红线”,其中包括严禁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教育部发布有偿补课六条禁令
2015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发布有偿补课六条禁令。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
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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