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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高州最低工资标准来了,你达标未?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管委会、茂名高新区管委会、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市政府决定对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410元/月调整为16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4元/小时调整为16.1元/小时。
  二、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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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
广东省将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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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调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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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
广东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保持四类标准
此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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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这些
按照原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高温等各种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可举报投诉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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