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茂名-云安项目(高州市段) 征收土地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为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维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高州市曹江镇上南山村;东岸镇东坡村;金山街道陈垌村、红粉村;谢鸡镇义山村。具体界至以测量放线的边界范围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用于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茂名-云安项目(高州市段)建设。 三、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曹江镇上南山村群星一经济合作社,上南山经济联合社;东岸镇东坡村北京岭、山鸡一、山鸡二、山鸡三经济合作社;金山街道陈垌村田头经济合作社、红粉村茂塘经济合作社;谢鸡镇义山村委会黎径一、黎径二经济合作社的部分集体土地。以上面积共0.9568公顷(即14.352亩)。 四、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折算货币补偿)、农业安置、社保安置。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市政府将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互相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户主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六、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上抢种农作物和抢建构(建)筑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自发布次日起计算),联系电话: 0668—6130213(金山街道办事处) 0668—6720538(曹江镇人民政府) 0668—6260318(东岸镇人民政府) 0668—6800038(谢鸡镇人民政府) 特此公告。 高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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