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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人,4月1日起购买农药要这样了...

高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高州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的通知


各农药经营单位,各镇(街道)农业站,局属各单位: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的通知〉》(粤农规[2018]1号)、《关于印发〈茂名市农业局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茂农办[2018]56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高州市限制使用药定点经营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迳向我局政策法规股反映(联系人:吴小华,联系电话:0668-6660346、13450101920)。


高州市农业局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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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8-3-29 01:11:12
制度越来越完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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