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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醉酒驾驶伤己害人误终生

【事故案例警示】醉酒驾驶伤己害人误终生

“醉驾入刑”已实施7年,虽然公安机关对“酒驾”执法力度和宣传力度不断加大,“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的观念已深入广大群众心里,但仍然有个别驾驶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过于自信,往往去赌自己的车不会发生事故,却不知不觉用生命作赌注,重复上演着一桩桩触目惊心的悲惨,酿造了一宗宗无法挽回的悲剧,摧毁了一个又一个幸福的家庭和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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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2018年10月17日21时许,驾驶人黄某醉酒(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9.6mg/100ml)驾驶粤B0F**2小轿车载陈某从高州市深镇镇往平山镇大仁庙方向行驶,途经县道X629深镇镇河口路段时靠左侧路面行驶,致该车与相对方向由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黄某与小车乘客陈某受伤,摩托车驾驶人李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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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醉酒后驾驶小汽车上道路行驶,在会车时靠左侧路面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物或者麻醉药物,或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和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规定,黄某应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黄某的醉酒驾驶行为致使自己双腿骨折,又害到摩托车驾驶人李某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摧毁了一个幸福的家庭,真是伤己害人误终生。
安全警示:为了你我他的安全,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酒后驾驶!

饮酒后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判断失准,在赴宴或与亲朋好友欢聚时,千万谨记:开车莫饮酒,饮酒莫开车。

已有(4)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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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三四年 发表于 2018-11-20 16:58:36
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烤面筋 发表于 2018-11-20 23:32:40
又一个因为酒驾付出的沉重代价!
心酸的滋味 发表于 2018-11-20 23:39:37
这简直就是在玩命
无人及我 发表于 2018-11-21 11:04:14
酒后驾驶应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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