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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7个镇新增液化石油气储站将招标,中标者可获25年经营权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高州市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现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根据《高州市燃气发展规划》(液化石油气篇2015-2025)的要求,新增7个储配站【即宝光街道(茶亭)、石鼓镇(祥山)、分界镇、大井镇、长坡镇、东岸镇、大坡镇各一个】。其中宝光街道站点投资估算金额为1800万元,石鼓镇站点投资估算金额为1200万元,分界镇站点、大井镇站点、长坡镇站点、东岸镇站点、大坡镇站点投资估算金额均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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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根据《高州市燃气发展规划》(液化石油气篇2015-2025)的要求,新增7个储配站【即宝光街道(茶亭)、石鼓镇(祥山)、分界镇、大井镇、长坡镇、东岸镇、大坡镇各一个】。其中宝光街道站点投资估算金额为1800万元,石鼓镇站点投资估算金额为1200万元,分界镇站点、大井镇站点、长坡镇站点、东岸镇站点、大坡镇站点投资估算金额均为1000万元。本项目按7个储配站站点分为7个标,分别是:标一(宝光街道)、标二(石鼓镇)、标三(分界镇)、标四(大井镇)、标五(长坡镇)、标六(东岸镇)、标七(大坡镇)。

招标范围:7个站点25年特许经营权(含建设期1年),燃气价格需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建设模式:
根据高州市《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44次【2018】21号”精神,本项目招标为有偿招标。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向高州市财政局缴纳30万元人民币作为高州市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特许经营权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逾期缴纳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享有中标项目的25年特许经营权,中标投资人要在高州市成立相应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完成该中标项目的规划申报审批、项目环评、项目建设的公开招标等工作,并负责该中标储配站站点的运营及维护。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终止或者提前终止,对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继续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的,实施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特许经营者优先获得特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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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三四年 发表于 2018-12-10 09:13:25
统一经营和管理有利于稳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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