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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人,新年第一批食品抽检结果已发布,有两批次食品不及格

为保障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市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对全市范围生产、流通市场经营的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肉制品、饮料、食用植物油、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等8大类普通食品及水果、蔬菜等2大类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150批次,已检验150批次,148批次符合检验项目要求,2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具体抽检情况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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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来源)

一、总体情况: 1批次粮食加工品和1批次肉制品不合格。

二、具体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1批次粮食加工品不合格:1、化州市金满楼酒店经营的标称黄庆勇三官塘粉皮档生产的河粉(规格:散装,生产日期:无标示)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标准值:不得添加,检出值:0.46g/kg),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1批次肉制品不合格:1、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茂名文化广场分店经营的标示中山市黄圃镇福人品肉类制品厂生产的福人品牌福满人家腊肠(规格:400g/包,生产日期:2018年8月25日)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标准值:0.5g/100g,检出值:0.63g/100g),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县(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相关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已有(3)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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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三拳 发表于 2019-1-28 17:59:46
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
还Wo、棒棒糖 发表于 2019-1-28 18:17:26
好像每次抽检都有食品不及格啊
雨后 发表于 2019-1-29 06:33:35
还Wo、棒棒糖 发表于 2019-01-28 18:17
好像每次抽检都有食品不及格啊

全部合格就不会人心惶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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