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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代价,你真能“支付”得起吗?

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存在,就有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部分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试图一跑了之,以为可以“万事大吉”。熟不知,这种逃逸行为,不仅难以逃避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反而还因逃逸而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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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2019年4月12日3时许,黎某焕(高州市金山街道办人)驾驶粤K72T**号牌小型轿车由高州往化州方向行驶,当行驶至G207线3453kM+400M处(即化州市南盛镇龙窑埚村路段)时,与停在公路处维修粤KFK**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陈某原(化州市南盛街道办谢村人)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原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黎某焕驾车逃逸。后经交警部门全力侦破,最终将黎某焕抓获归案。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等待黎某焕的将是法律的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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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交通肇事司机逃逸后,应该承担一个怎样的后果呢?
交警提醒你,逃逸后会承担以下责任:
1、承担全责
一般来说,逃逸一方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吊销驾驶证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并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属犯罪加重情节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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