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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一男子好沙胆,竟然冒充“买家”两边收钱,结果……

因伙同房产中介诈骗买家购房款,8月12日,被茂南公安网上追逃的涉嫌诈骗在逃人员谭某在市区新塘仔村被茂南便衣一举抓获。


2017年2月初,卖家胡某委托女子梁某作为房产中介,将其母亲位于官渡五路某大院的一套房产出售。2017年4月初,买家杨某看中了这套房,双方谈好成交价为92万元人民币。签订合同后,买家杨某交了2万元给卖家胡某作为定金。2017年5月,买家杨某按照合同要求,支付30万元首付款给中介梁某,并进行网签。

不料,中介梁某却将该款项30万元借给了高州市男子谭某使用。由于谭某无法将借款归还,中介梁某害怕事情败露,便向卖家谎称买家杨某放弃交易,定金也不要了。不仅如此,中介梁某还与谭某商议,让谭某假扮客人再次与卖家胡某签订合同,企图蒙骗卖家。2017年12月,买家杨某收到银行贷款后,将剩余的购房款60万元转给了中介梁某。梁某将其中的31万元挪作他用,将29万元当作谭某首付款支付给卖家,此后,梁某和谭某便编造各种各样理由忽悠卖家,拖延时间。

话说买家杨某自以为支付了92万元购房款给卖家,便开始着手装修,准备入住。2018年12月7日晚上,卖家胡某见“买家”谭某迟迟没有动静,便亲自上门找谭某追讨剩余房款。来到自己这套房子时,发现谭某不在,而先前的买家杨某已经装修完毕入住了。卖家胡某想搞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便打梁某、谭某手机,但两人手机均关机。这时胡某才醒悟,原来中介梁某和“买家”谭某是一对骗子,买家杨某支付给自己的61万元购房款落在这两人手里了!镇静下来之后,胡某走进所在辖区河东派出所报案。

接到事主胡某报案之后,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河东派出所刑侦中队及时介入立案侦查,根据事主描述采集涉案嫌疑人梁某、谭某体貌特征。然而此时两名嫌疑人已经消失无踪。办案民警及时将梁某、谭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今年5月3日,犯罪嫌疑人梁某在茂名市区落网(案件已移送起诉)。

8月12日晚上10时许,在分局大数据情报中心的情报指引下,茂南公安分局便衣警察大队队员在茂名市区新塘仔村附近抓获在逃人员谭某,移交河东派出所刑侦中队审查处理。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谭某(男,35岁,高州市人)对其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8月13日,河东派出所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谭某执行刑事拘留。(来源:平安茂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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