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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有人浇灌楼顶时顺便帮邻居“装修”了,结果……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影响现代人的生活质量。原告陈某,因被邻居吕某浇灌楼顶而造成其家的天井胶板被砸烂、多处玻璃和不锈钢网被弄脏,在讨说法未果后,双方因此对簿公堂。近日,高州法院审结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吕某按原规格安装一块胶板给原告并清洗干净弄脏的玻璃、不锈钢网。


原告陈某与被告吕某、陈某胜等五人均是高州市某镇村民。2018年8月,被告家因浇灌楼顶时没有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而导致水泥与砖头石块溅落到原告家中的天井、不锈钢网与玻璃,致使原告家中的窗户、天花板受污损,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原告遂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玻璃网清洁费1000元,新胶板费600元给原告。被告被告吕某、陈某胜等五人辩称,我方浇灌楼顶时,并没有对原告的门窗造成功能性损坏,原告楼顶胶板是因常年日晒雨淋才损坏的,且每个窗户仅有少量几滴细微泥浆痕迹,我方也已经为原告清理完毕,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家建房时由于没有做好防范措施,导致水泥与砖头石块溅落原告家中的天井致胶板被砸烂以及原告的玻璃、不锈钢网与墙壁被弄脏,有现场图片、被告承认予以佐证,被告应按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安装胶板给原告并清洗干净弄脏的玻璃、不锈钢网与墙壁。根据《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按原规格安装一块胶板给原告陈某并清洗干净弄脏的玻璃、不锈钢网与墙壁。(来源:茂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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